她費了一段時間,好不容易來到機場。不過她遲了,一切都遲了……
手裡緊握著的信,皺得像被揪著的心。
她無能為力,只能蹲著哭泣。
信封的內容是這樣的:
「卓又顏,我這次真的離開妳了。
離開,不僅是以妳姐妹的身份,更是以一個愛妳的男子的身份,從妳身邊全身而退。
我終於敢承認,從認識妳、了解妳、喜歡妳、保護妳、愛上妳,到守護妳,我用了十年的時間。
妳記得嗎?
十年前,我們并不相識,直到妳我都不約而同搬到同一個住宿地點……
起初,我們就像電視劇里的歡喜冤家。
搶廁所、丟牙刷、垃圾丟到對方房間門口……
等等等等,那時的我,還真的討厭妳。
網上都說,一個人的記憶保存時間只有七年。這段時間過去后,將不會記得期間發生的事情。
但直到今天,我對妳所說的話仍記憶猶新。
那時的妳說,“你啊,身邊女性朋友很多,全又不是女朋友,不是花心,那就是同性戀,你這種爛人別跟我住同一個房子!”
我該怎麼說呢?這個解釋,是我憋了十年后,才告訴妳的。
小學時,我體型不大,已經到了12歲,卻長得像9歲似的。這些好姐妹,就是她們,一直維護我、幫助我,度過了那麼多個歲月。
她們都把我當弟弟那樣對待著,除了妳,其他人,當中也包括她們幾位,都認為我是同性戀。
當然,我也一度懷疑自己是否是同性戀,不過接觸了那麼多個男人,卻一個都沒感覺,而且還喜歡上妳,這些都足以證明,我並不是同性戀。
解釋了那麼多,是時候告訴妳,讓我愛了那麼久的原因。
雖說妳曾無數次大聲向我吼著“討厭你”這三個字,不過我也回應妳不少。
妳現在可能好奇,為什麼我會忽然改變自己,然後改變了大家的關係,從敵對,到好朋友。
我現在就告訴妳吧。
妳和我,住在一個房子的日子已有半年,這半年我都好討厭妳,真是恨不得不想再見到妳,要不是那個房子對當時還是學生的我來說很方便又便宜,我早就搬走了。
妳記得嗎?
那晚的聖誕節,妳早上出門后,傍晚就回到家來。
躺在沙發,對著電視機的我,看見妳開門了。
當時的妳,一手捧著包包,一手提著雙鞋,全身被毛毛雨淋得濕透。
那是我第一次為妳而心動。
“她一定是站在街上不避雨,所以就連毛毛雨都有本事把她變成了落湯雞。”
我是這樣想的。
看著失魂落魄的妳,開了門卻不邁進屋內,原本討厭著妳的我,不由自主地站起來走到妳身前。
妳還是低頭不語。
我自以為的尷尬,兩人就站在門邊數分鐘,沉默。
我不知道可以說什麼,我對妳認知不多,我真的不了解妳,我,怕說錯話。
妳說話了,妳說“笑我吧,我已經做好準備了。”
我沒這麼做。
我冷靜地催妳換上乾爽的衣褲,這花上了一個小時,妳才甘願動手。
我還用吹風筒吹乾妳的頭髮。但,吹不乾妳的眼淚。
妳突然抓住我拿著吹風筒的手,向我道謝。
心軟了。
我第一次那麼近距離看著妳,并感受得到妳那無助的眼神。
我們沒再說話了,之後我也懂得退下。
我躺在自己的床上,反復地翻身,反復地想著妳的臉孔。
時不時,還聽見妳在哭泣。
之後的日子,我們化敵為友了,妳還告訴我,那一年的聖誕節,是失落聖誕節,并要以此為鑒,更努力地活著。
自此以後,我發現了妳和名字一樣,你其實是個愛笑的女孩。
我甚至責備自己,為什麼要過了那麼久,才看見妳的笑。
後來,我們每天都出雙入對。
不。
我們每天都像姐妹那樣,而我就是大姐,一直在照顧妳。
原以為那個自強不息的妳也會撒嬌,也會有不會做的事情,我也笑了。
我早已聽見有人說我們是男女朋友的關係,但妳笑著回應他們,我只不過是妳的好姐妹。
好姐妹,就好姐妹吧,反正也許我說出我對妳有好感后,就會失去那時美好的關係了。
時間越久,發現自己對妳的喜愛越多。
煮早餐給妳、帶便當給妳、陪妳逛街買衣服、和妳看我最討厭的恐怖片、一起買材料煮晚餐、從等妳放學到等妳放工、在妳被別的女生欺負時幫妳出頭、妳被公司刻薄要妳加班卻不給薪水時我幫妳爭取、在妳生病時煮粥喂藥、警告妳喜歡的男人,要對妳好一些……
這些,都好像變成愛妳所以會做的事了。
我并不知道,妳到底知道我對妳的感覺與否。不過說實話,不到這離開的日子,我也沒打算告訴妳,我愛妳,就整整這十年。
說到離開,妳有察覺到我這幾個月都流鼻血又常暈倒嗎?
診出來是腦癌呢!
從信譽低的診所,到私人醫院,都這麼說。
哈哈!當時的我跟現在的妳一樣哦,感到錯愕,愣了很久。
我這次的離開,純粹是到國外接受治療。
還沒死掉呢……
妳別哭哦,我喜歡妳笑著,一如往常地笑著。
妳記得嗎?
妳每次雙手緊緊抓住我的雙手,卻是為自己的工作加油。
妳逛超市買材料,都是試吃后就喊飽了。
妳喜歡畫畫,畫了很多妳喜歡或者討厭的東西,喜歡就畫得美美,不喜歡,就醜化了。
寫了那麼多,要結尾了。
我也不知道該寫什麼了。
這樣吧,妳都單身了那麼多年,就祝妳快找到個跟妳合適的男人。
記得,一定要笑哦,我總聽到說愛笑的女孩運氣不錯。
我離開,并不代表愛妳。
是時候了,讓妳知道吧。
卓又顏,我愛妳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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